律师您好,公司不给我们交保险,还要扣个人所得税吗?如果被扣了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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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和扣个税是两个系统(社保系统、税务系统)主管的,超过个税起征点就需要交纳,但公司不帮你办理社保,可以要求补缴,不知道你们公司在劳动法上还有没有其他方面不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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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是两回事。公司必须提员工缴社保,员工必须按照我国税收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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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amp;quot;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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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确定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直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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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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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保险不合法,扣个人所得税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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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是两回事。公司必须提员工缴社保,员工必须按照我国税收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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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