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03年离异,有一女孩,抚养权归我,她父亲每月支付360元生活费 .今年8月女儿的父亲因病去世,去世前的十天,他把唯一的遗产一套房子赠于他的弟弟. 签定了赠于合同,有公证处的公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我女儿今年只有3周岁,今后要生活、要受教育、要医疗,我怎样才能保护我女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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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应先认定是否为工伤,若是,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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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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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在工地检修灯时摔伤致残,鉴定为四级残废。现补偿问题应适用哪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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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份赠于合同以及公证书是无效的。 应该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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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协议剥夺未成年人的权利,应属无效
合同双方签订的侵害第三人权利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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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