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和他的前妻1996年离婚,当时他们一点财产都没有,男方得一个男孩13岁,1997年我的丈夫和我好上,我们1998结婚2001年我就生了一个男孩,我那时还不出嫁时,存了4万元,然后我就买了一辆小工程车给我的丈夫开,我上班得的钱就买点地基,建房一楼一地,他儿子2001年拿他当兵,2002回家,这一批兵要考试,有的和他考不得,然后通过关系后来得工作,他不愿工作,去了民政局,得了他的退伍费,他的妈叫他回深圳打工,一直没有连系,过了几年回来一次,我到了2013年底,跟我家亲戚借了12万,加了2层房子,现在这栋房,我和我丈夫商量,送给我的小儿子,如果大儿子来争房子,这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