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加盟深圳***公司,2013年因为与该公司合作不愉快及经营业绩也不理想退出合作,解除了合作关系,但是我在该公司还有现金货款及加盟店退货款。鉴于之前的合作有一定的时间,我同意该公司在停止合作后的6个月后将货款返还给我即可。但是2014年1月份6个月的时间已过去,玫瑰公司没有返还任何货款。经电话沟通协商,**公司承诺在1月31日前先返还一部分,结果到了1月底还是没有兑现承诺。经再沟通,同意在2月15日返还一部分货款,时间到了还是没有返还任何货款。再沟通,同意在2月22日前返还一部分货款,时间到了,还是没有兑现任何承诺。深圳**公司已经连续4次做了承诺而没有返还一分钱货款。请教这种情况,是否适合先出具律师函给该公司?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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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们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份证号码等),及时找律师帮你先发律师函,表明你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若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
2, 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对方不给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们的货款。
3 拖欠货款不还,你们可以先请律师发律师函警告他们, 2,发催款律师函,一般收费1千左右,若同时将此事情委托给律师办理,发律师函可以少收费或者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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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抓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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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保存部分证据材料,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然律师函只是一种方式,也可同过诉讼方式解决,需要法律帮助可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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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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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向其出具律师函,以示你将诉诸法律途径,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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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对方发出律师函催收,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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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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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