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在1996年银行抵押贷款5万,没有还,2000年银行给我以折价买卖的方式由法院执行过户到别人了,我不服于是去查党案发现我并没有到房管局签字,更没有到法院签字,在法院档案室差不到档案,而且我的房屋内的财产还不止后来的本金加息的九万元,我,现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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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开庭审理有没有通知你,你是否到庭?其次,强制执行时,有没有通知你?如果你接到通知你没有去或是无法通知你,法院都可以公告送达。所以,没到房管局和法院签字的情况,也可能出现。但如果确实经过法院处理的,应该有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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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银行到法院起诉你,并经缺席判决,由法院执行该房产的。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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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这样的个案,需要根据你的具体信息才能为你做出准确的解答,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将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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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