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过年后到现在一直放假,而且也没有给工人什么说法,工人等不及闹到了镇镇府,这个月才通知我们上了四天半的班,而且这四天上班时间都没什么
人安排活给工人干,而且告诉工人你们天天来上班也就只要1540元的保底工资,(单位原来的工人工资都要四五千一个月,因为都是技术工种)工人于是心里不甘外出找短工干,结果得知外单
位做的都是我们单位外包给他们的活,单位的工人都是十几年的老职工了,单位说你们要愿意留下就这工资,不愿留就自己走,单位也不赶你们走,其实单位就是变相的赶工人走,请问工人该怎么办?劳动法有没有什么规定给工人以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