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岳父今年61岁,2月5号在路边候车厅等人的时候,不幸被高速行驶的一辆比亚迪S6越野型车撞倒,导致有右小腿腓骨开放性骨折,软组织挫伤,现在20多天了,今天交警通知我们去交警队处理事故。2月5号,做了接骨手术,2月24日做了清创手术,再过7天到10天根据伤口愈合情况还要做植皮手术。现在人还在医院躺着,但是交警按照规定要放车,建议我们去做个财产保全,向一位朋友咨询,朋友的建议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再做财产保全等。我想向您请教一下,按照法律上将,我应该怎么做呢?还有要是协商解决我该注意些什么呢?现在协商解决要将后面比如伤残鉴定费,误工费,生活费等一并结算在内吗?(我岳父生活在西安市阎良区,农村户口,和岳母还有岳父的母亲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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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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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要看对方赔偿能力。具体赔偿费用请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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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的,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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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