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弟他未满18岁,他和那个女孩子是工作认识的,正常恋爱,后来那个女孩子怀孕了,她们家人还让她过来我家过年。大年初二的时候把她叫回去了,初三就说要我弟弟带家长去她们家提亲,谈一下子。后面一过去就报警,说我弟弟强奸那个女孩子,警察问她是不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她说是自愿的,正常恋爱。很多人可以证明他们是正常恋爱。后面女孩子家说那个女孩子还未满14岁,她跟我弟弟谈恋爱的时候和我家人都说是16岁的,而且女孩子的同学也说是有16岁,我家还没让弟弟去自首,找了很多关系,女孩子家一下要说和我家和解,一下又不解。反反复复的。现在都不知道怎么是好,去坐牢真的很冤,弟弟还那么小。请尽快与我联系,谢谢。我们是南昌的,我过来广东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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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未满14周岁,尽快去自首,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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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未满14周岁,尽快去自首,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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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