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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司成立了一个新项目,在老总煽动下,大家都入股了,我也难逃此劫,入了4200元现金股,是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的,但是没有正式的股权证,只有公司的收据。但是现在由于项目并不想当初说的那么好的前景,公司项目很多人都要公司退股了,其中也退了一些人的。在今年,由于我经济上出现了危机,所以希望公司从员工的实际困难出发,能退给我。找了几次老总,他总是敷衍,一直拖着不给准信。就因为这个促成成了他解聘我的一个理由。在今年,我又到了公司的另外一个项目做事,但是现在项目进展缓慢,想裁员,首先就想到了我,因为老总很烦我找他要退股。当时公司跟我说了这个解聘的意思以后,我马上说了我辞职,但是后来一细想,我为什么要辞职啊,我又没有做错什么,在这个公司3年,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于是我去找人事部,说我不愿意辞职,你们可以辞退我,没有什么面子上过不去的。但是公司为了不给我3年工龄的辞退赔偿金,坚决不愿意给我下辞退通知。说可以给我放长假,没有工资的那种,相当于待岗,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和工资结构,就是降薪至500元,来逼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 我在进公司的时候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工资为每月1200。3个月后至今公司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我平常的月平均工资在1600元左右, 这个月的工资还没发,我也不清楚他们会在什么时候扣我的工资。 我想问的是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就是我的所谓的股金,可以要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05-09-05 20: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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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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