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从2011年开始在一家公司快工作了3年,现在我辞职,辞职报告已经交了,在工作期间,就刚进公司签订过一次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就没签过,我现在想早点离开公司,但是公司以一个没有实质期限的工地结算任务为由,让我做到结算结束,不然不同意辞职,我想问问,我可以提出直接走吗?而且工资公司是给我的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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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后来没签合同,属于公司违法行为,你可随时走人,并且可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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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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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辞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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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协商。或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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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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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建议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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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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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