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满16岁未满18岁人在与他人的短信中,对我多从有故意的侮辱性质和诽谤性质的言论,也知道并期望造成的伤害,如果打官司,可以告她诽谤罪吗?能算名誉侵权吗?其信息如下:“她的心是黑的”,“他真的很可怕,她会任何人身上得到她想要的东西,然后把你扔掉,或者伤害你,骂你,无视你。不要和她做朋友,不要和她好,不要总是跟她一起”,“我已经很让了,她就是个贱逼,我已经选择无视贱货了,你不需要里她。”
短信又截图证明,有告知第三人的人证,她的动机也是故意的。
可以定罪吗?司法手段复杂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