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候x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经人介绍,被史x(xx矿业劳务有限公司法人)编造虚假合同,假手续骗走我们现金人民币70万元,间接损30
余万元,当时史x向我出示了内蒙古武川县(xx有限公司)(法人郭x)向黄金二支队承包的委托协议书以及史x和郭x签订的矿山开采和矿石精选的大包合同和xx矿业的相关手续郭xx还以xx矿业的法人身份向我们出具了限期开工承诺书,并保证所出具的一切手续真实有效。于是向我们收取了安全保证金50万元,借款20万元,借款用于打点县上有关部门和领导,只到现在他们都以各种借口不能开工,现在史x见不着了,打电话不接了。原来他们所出示的一切手续都是编造假手续。我想咨询律师他是否构成诈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