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律师,你好!我公司近几年经济效益连年亏损,根据今年企业的生产任务订单性质,有5名聘用工拟辞退(他们的工作技能和劳动态度使得企业没有合适的工作安排)。请问我们该如何与他们进行沟通并办理解除合同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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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和考评制度并送达给员工,员工经考评不符合考评要求可以安排其从事其他工作,再次考评仍不合格的可以预告辞退。
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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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耐心沟通,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充分给对方补偿,心诚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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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的确不合格,并且安排其他工作也不合格,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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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