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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孕32周遭殴打,当天120车送往县里医院进行保胎,还到县里司法鉴定做了鉴定,当时情况鉴定为轻微伤,后来没啥大问题就出院回来在家疗养,医生又开了保胎药,交代在家多注意休息,勤检查观察。后来下面虽然未见出血,但是羊水一直减少,下面淋漓流羊水。医生医嘱叫多喝水,平卧。20天后突然肚子疼去医院,医生说宫口已经开。急需进行剖宫术,后生下一男婴,由于现在医疗技术先进,母子情况进本还好。请问我们这个情况还可以继续做法医鉴定吗?可以追究他们连带性的责任吗?都需要出具什么证明?

民事相关
2014-02-23 22:26: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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