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双方感情不合已分居3年多,如男方提出离婚要求 是否要给女方补偿? 2、婚前男方所购未过户的房产是否属男方所有?
3、庭审如女方缺席,能否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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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导致女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适当补偿,婚前所得即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女方无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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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赔偿或是补偿的。另外,如果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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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错的,无须赔偿;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法院会根据证据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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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能举证因感情不和已分居3年的,即使女方不出庭,法院可作缺席判决。法院可判决离婚。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属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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