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您好!我是2007年7月加入一家私人企业公司工作,12月才签劳动合同,直到2011年10月我到了退休年龄11月在办退休手续期间在工作时间因怀疑公司违法突然把我带到外省的看守所2个几月说是协助调查,后公司把我保释出来后边工作边向公司提出赔偿问题拖到现在2年几,现公司要辞退我才肯作出无辜在看守所被关押的赔偿,请问公司按劳动法辞退我该如何计算?退休后至今天这2年几应计在赔偿时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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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在工作期间存在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二个月后取保候审的复杂情况,本律师强烈建议你能当面咨询以便获取更准确的答案,一般来说,看守所无故拘留的赔偿是需要直接向拘留机关要求赔偿的,而非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赔,而关于你的离职经济补偿,可以与单位协商,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即有3个月工资的补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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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如果错误拘留,是由国家赔偿,不是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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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错误拘留,是由国家赔偿,不是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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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