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丈夫感情已破裂,年前的时候两个人协议离婚在对待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打不成协议,我们有两个女孩,大的今年十周岁,小的四周岁,平常跟着她们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自打我们开始协议离婚开始我已经两个月没有见到孩子了,我们两个没有共同财产,结婚后所有的财产都在他父亲的名下,现在他和两个孩子在他父亲和我婆婆公公住在一起,我现在一个人和我爸妈住在一起,他和他父亲一起经营了一个沙发厂,我自己开了一个药店,孩子的上学和生活费用是我对象管着,孩子每年的保险是我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抚养一个孩子,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假设他就是一个也不给法院会强制性执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