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通过担保人借了70万元高利贷,借的时候是1毛的利息,当时说好的一个月还清,因为公司不景气,一年以后只还了30万元,于是贷款公司强迫我丈夫打了220万元的欠条,说因没按时还变成两毛利息了,220万元是按两毛钱的利息算的,并限定两个月内还清220万元。同时还打了担保人,担保人轻度外伤,并每天拘禁担保人5到7个小时,说直到还清220万元才肯放人,请问各位律师。他们犯了什么罪?我们应该怎么做。还有,我的丈夫因为其它原因现在网上追逃了(他是被冤枉的,正在协调中),所以我们不敢报警。请问各位律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