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去无锡人民医院做b超,由于大夫的严重不负责不作为, 跟我说胎心没了胎芽没了卵黄囊没了 孕囊也小了,要我刮宫,老公不死心,换了中医院检查,什么都在,并且发育的特好,,差点去预约做刮宫,医院草菅人命啊
如下三张图片分别是2月17日,2月19日,2月20日做的结果,2月17日显示妊娠囊26*20,内见卵黄囊,见胚芽组织,见心管搏动。但到了19号那次误诊,显示我妊娠囊在缩小为20*19,未见卵黄囊,未见胚芽组织,未见心管搏动。医生病历中已明确建议我刮宫。20号换了中医院做了阴超,显示孕囊大小32*21,内见卵黄囊,囊内可见胚芽组织及原始心管搏动,胚芽长约9mm
所有的B超单子都在,病历诊断上也明确建议我刮宫,属于严重医疗事故,如果我不换医院查 ,一条小生命就没了
针对这类事件,我想询问法律上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