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期间在外地发生了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现在车修好了,发票之类的在我手上,我将资料拍照发给对方要求对方先打钱给我我再把发票等资料寄过去,但是对方要求要我先寄发票或要我到他那边报销了之后才给我钱,这样一直僵持着,另外因为这起事故造成了我额外的损失(跑外地取资料花的路费时间等..),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维护我的权益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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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愿意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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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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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起诉对方。
追问:事故定损一共也才1000块钱,要是起诉的话因为是异地的,会不会很麻烦,还吃力不讨好,浪费很多时间,连路费之类的都得搭上.得不偿失?..
解答:那你自己决定要选择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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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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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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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