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5日,我把一套房租给了别人,当时他们租房时说搞房屋粉刷的,家远过年不待回啦,当时还领了个孩子,就这样把房子租给他们啦,租了一周左右物业反应他们是搞传销的,我知道后就不想租给他们了,让他们搬出去,可人家不给搬,我也没办法,前几天楼下说给人家漏水啦,把房顶给弄坏啦让他们赔,结果人家说不是他们的事不赔,最后楼下给我打过电话说明了情况,我就赔了,想赶他们走可赶不走,然后我就报案,第二天工商、派出所、物业联合限制他们三天内搬走,可三天后还是不给搬,我想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呢?如果今后他们出了事,我会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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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报警的话你已经 尽到义务 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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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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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