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房间,签了一年合同,住了半年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住了,所以提出解约,房东是二房东,他提出我再多住一个月,所以我又交了一个月房租,结果时间到了我搬走了,他还是不肯退我押金。合同上面写的是如果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提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同意即可。我算是旅行合同约定吧?房东应该退还押金的吧?
他的理由是我这种情况算是转租,要找到下个租客,从押金中扣除中介费,还要扣除我搬走到再租出去这段时间的租金,有这样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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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对方应当全额退还你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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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能协商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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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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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