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件事情:年前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闯红灯权责,现在对方说他的车修好了,但是现在转让出去的话他的车属于事故车要比之前少卖三四千块钱这笔钱是不是也应该我来赔偿?还有他是公车出的事现在说他受伤在家休息半个月公司的订单损失的钱是否该我们赔偿(他本人是公司业务)?还有它们受的轻伤没有住院我们需要赔偿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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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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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养费是可以不赔偿的,具体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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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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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造成损害,要承担因损害造成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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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值损失需要评估确定。营养费需要医生书面建议。没有定残的情况下,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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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拒绝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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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的转让少卖钱,也就是贬值损失,一般情况下,除非对方愿意,不然,这个贬值赔偿很难获得赔偿。有些法院也是不支持这个贬值损失的,所以,如果针对这个进行起诉,是有风险的。你说的公司订单的损失是间接损失,不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法律规定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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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