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朋友邀我老公一起開典當公司,起初我老公投了100多萬,后來他朋友又以要弄典當資質為名要他多投資,我老公說沒有錢了,
他讓我老公以他自己的公司為名向我老公的朋友融資并許諾別人高利息,于是我老公就以我老公朋友現有的公司為民向他自己的朋友融資了200萬但簽了我老公的名字,后來我老公的朋友捐款而逃了,我們自己投資的錢也不見了,現在又面臨我老公的朋友的起訴,我想問我老公與法律上的責任要換他朋友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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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老公签的是自己的名字,人家当然找他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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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是要归还欠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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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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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所借的款应由你丈夫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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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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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