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正月十五晚上 许多朋友的同龄人都在朋友家玩 其中一人接到电话 把所有人都叫出去了 后来和对方打起来 造成我方一死一伤 朋友在场 但是没动手 已被拘留 请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会有什么处罚

刑事行政
2014-02-19 12:18: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建议请律师会见你朋友。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已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
  • 你好!涉及刑事案件,建议聘请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