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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今年7周岁,在邻居家门口玩啥时被34岁的精神行为正常的已婚男邻居拉进他房间亲吻她,并脱下她的裤子用手指抚摸插入她的下体,我女儿喊痛并哭出声音来,邻居另一小孩听见我女儿哭就叫喊我女儿的名字而令34岁男停止继续侵犯我女儿。事后他交给一玩具我女儿,并叫我女儿不要告诉别人。这种行为是属于强奸(未遂)罪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

刑事案件
2014-02-25 19:26:2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非常同情遭遇,也非常痛恨该男子。但回归理性:从处理方式上:选择报案,并聘请律师提交证据和相应的索赔请求。其次,当然定性强奸罪是处罚重一点。最后,该行为可能除了你说的两个罪名,最终定性哪一个,需要家属和律师的努力。以律师个人的经验,我建议应往强奸罪努力。建议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 属于强制猥亵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 应该是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
  • 涉嫌猥亵儿童罪,报警。
  • 应属猥亵,建议尽快报警。
  • 可以报警。
  • 应该是属于强制猥亵儿童罪。
  •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只能定猥亵儿童罪,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男子有奸淫目的。
  • 属于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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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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