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门诊换新老板,从旧老板到新老板期间都没有给予签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 现在新老板以门诊效益、收入不好变相性辞退我。 我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已经受理了。新老板只答应从他接手期间的那两个月赔偿双倍工资。他说以前旧老板的那半年的双倍工资不属于他赔偿。 这种情况如何是好? 旧老板已经联系不上了。 仲裁那边跟我说,即使我打赢了官司,赔偿的钱,也很难收的回来。可能一年半载,也可能三五年。 我也只属于个打工的,上法院我怕花销又大。我要怎么办。
-
可将新旧老板一并起诉,起诉费不多的,坚持到底。
-
如果是个体户,那新旧老板付连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