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前夫不配合您迁出户口,公安局的户籍管理部门是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您现在有三个途径可以解决您的问题:第一,与您的前夫协商,争取他配合办理户口迁出。如果您的前夫不同意配合您迁出户口,但是同意在您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时向婚姻登记部门出示户口簿原件,则第二,在您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时由您的前夫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部门,向婚姻登记部门出示户口簿。第三,如果第一和第二个途径不可行,或第二个途径不能让您满意,那么,您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您的前夫,要求法院判决您的前夫配合您有关户口的诉请,或判决确认您有权从前夫的户口中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