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以他妈妈的名字按揭买了套房子,他妈只掏了5万,其他钱都是我男朋友的钱,现在我们在还房贷,每个月我们把钱打我男朋友妈妈的卡上,银行直接从男朋友妈妈卡上扣钱。目前房子还欠银行将近33万的房款和8万的外债(有欠条)。我男朋友的妈妈再婚了,这房子是再婚后买的,我男朋友的继父是没为这房子掏钱,他也写了份证明,证明这房子和他没有关系。我打算今年和男朋友结婚,婚后和他一起提前还房贷和外债。他妈妈同意说我们婚后把房子过户给我们,这房子我们是打算还完房贷就卖掉的,所以也不打算过户了。她妈妈也同意写份证明说以后这房子是我们的,但是毕竟是涉及到一大笔钱的支出,总有些不放心。请问怎样做能保障我的利益呢,以及怎样收集我也参与共同还贷的证据呢,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哪怕办下来也是他妈妈的名字。他妈妈手上也只有购房合同,能否等我们婚后拿这份购房合同做公证呢,证明房子以后是我们的,只是以他妈妈的名字买房。请问是找律师拟份公证还是到公证处公证呢。
-
你们之间写个证明,证明你男友母亲是房产的名义产权人,她只是代表你们做产权登记,实际所有权人与实际义务履行这都是你们,让然去把这个证明公证一下就行了。在你们还完贷款之前,必须要有按揭人的名字在产权证上,也就是说银行不会同意你们变更产权证的,更何况变更有契税等成本,还是写一个协议比较好。至于找公证处写,还是找律师写,我只能说部分公证处有范本可以参考,但是律师写的话,可能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时成本也高一些。更详细答复需要更多事实经过与材料,欢迎电询。
-
要看具体案情。
-
从法律上讲,只有你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后,你们的还贷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这个房产与你无关。律师可以代拟协议,协议经过公证后法律效力为最高。
-
你们现在未登记结婚,不是夫妻关系。该房产登记在你男友母亲名下的,并不是你男友的财产,除非有证据可以推翻登记。在你们婚后过户给你们,视为对你们的赠与,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建议委托律师草拟协议,当然,经过公证法律效力更高。
-
建议现在你、你男朋友、男朋友的妈妈在一起把你们商量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下来,都签字,就有效。最好让继父、其他亲属 作为见证人,在上面签字。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