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印刷厂印坏了我的东西,在开始印刷之前我们已付了8000预付款,于28到货时确定货没有问题再付余款5000。 对方印刷厂28号送来的货是有问题的,当时直接他们运回温州去了,同时我也跟到了印刷厂,对方查看文件了承认是他们的问题,因为年内印刷厂都放假没办法重印,说他们2014年正月12上班年后20给我们货,当时我也答应了就回去了。(我当时粗心忘了让他们写条子过来)。 年后我一直在催,而今天当时口头答应年后20给我们货的那个人竟然改口说没答应重印,说他们有责任却不在全责,要给我们少掉2000就行。(这个他们当时去年就说过给少2000元把样本用用掉,我一直没答应下来,后来协商下来的就是处后给我们重印) 现在他们竟然反口。我该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