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如果夫妻双方将房产通过公证赠与给子女,先子女不履行扶养义务,夫妻一方已经去世,另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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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是附条件的赠与,赠与就已经成立,赠与生效后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了,不能随意的撤销。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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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是否已经过户,若为未过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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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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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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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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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但是可以起诉子女要求其承担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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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但是可以起诉子女要求其承担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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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但是可以起诉子女要求其承担赡养费,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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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撤销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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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的,则赠与已经完成,不能撤销。
追问:但是合同法192条不是规定了法定撤销权吗?第二款就是说不履行扶养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
解答:你好,该法律条文的适用需要有特殊的前提条件,并由主张人自行提供撤销权成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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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如果没有附条件是不能撤销的,如果当时赠与的时候,明确写了以抚养老人为赠与条件,就可以反悔否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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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