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向李女士所在单位集资了一套住房(以李女士的名义),当时她单位所开发票抬头是写的李女士(我的名字)。房产证于2013年10月办下来,房产证上名字根据单位要求写的李女士和其夫的俩人名字。之后得知李女士和其夫于2013年9月已离婚。从2013年10月至今我强烈要求李女士及其原丈夫配合我过户,但李女士原配不配合我过户,长期在外,以至于现在无法联系。我现在申请仲裁胜率高吗?另外需要哪些证据呢?我可以请我的亲兄弟(没有律师资格证)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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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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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确认合同有效,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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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院确权,你弟弟可以代理,要提供关系证明。
追问:请问崔律师:如果李女士反悔,单位集资转让合同会被判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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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直接委托我们律师为你代理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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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你亲兄弟可以作为你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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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诉讼的,如需帮助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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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