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2年10月份在县城超市门口捡到一部苹果4S,在年前当地派出所找到我,说我涉嫌盗窃,他说我是在柜台上偷的,像这种情况够立案的条件吗??还说要拘留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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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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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忘物,只有拒不返还的,才构成犯罪。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不符合有关要件。如果是遗失物,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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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澄清事实,如果被立案追责,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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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占据不还会构成侵占。
追问:手机现在在派出所,但派出所说要拘留我,在捡到手机之后一直没人来要,直到派出所来,我这种情况能立案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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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拾得遗忘物,只有拒不返还的,才构成犯罪。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不符合有关要件。如果是遗失物,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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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说,属于拾得遗失物而不是盗窃。拾得遗失物归还失主则不构成犯罪,拒绝归还则构成侵占,严重的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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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拘留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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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