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从个人手中承包点工程,剩余的工程款 说13年5月份结账 但是拖到现在不给 没有合同 有欠条但不正规 请问该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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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欠条,协商不成,立即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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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请保存好证据,或者补强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需要,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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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法律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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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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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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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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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相关的有力证据,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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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需要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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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携相关资料来所面谈,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请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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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有相关证据证明剩余工程款项的存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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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