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派出所民警第二天就拿医院急诊病历去作法医人体轻伤鉴定,急诊病历没有医院公章和大夫签字、病历记录时间从10点该到10点30分,法医人体轻伤鉴定书中说:伤者属轻伤当天就出具鉴定书。请问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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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鉴定书中的鉴定结论是否正确,是建立在公安机关送检材料是否真实的基础上。如果急诊病历没有大夫的签字,属于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的情形,这样的鉴定结论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这些观点可以和检察官讲或者法院开庭提起,这是属于瑕疵证据,是否被法院采纳,要看律师和被告人在法庭上依法辩护才行。这是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建议你们充分利用这些瑕疵证据,争取被告人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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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依你所述,存有疑点。
二、若不服鉴定,应当抓紧时间申请重新鉴定。
三、需要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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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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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历本来就没有医院的公章。如果有异议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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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