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二日我领证结婚,女方七月来杭州,一直不同意过夫妻生活,我们一直是分房睡。开始推说要学习参加自考,到十一月结束后,又找了一个很忙的工作早出晚归,周末无休的我经常一个多月碰不上面。过年就跑回娘家不回。找媒人父母亲戚去调解,说是我找了她借钱交房租所以不和我同房,而我借的当月还给她了。她在杭州吃住全是我的。她家人全说我做错。我认错请她回家,又推说身体垮了生病。要两月后答复。我觉得是他们拖时间,半年多来她对我一点感情都有没有我天天做饭给她吃也不和我一块吃,一件衣服也没给我洗过。她拖两月时间不知道想做什么?我可以追回花掉的彩礼三金等损失么。能追回多少?我家付出彩礼八万,其他礼金三万,还有三金两万。现在这问题我一家不得安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