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婚后公证双方的,离婚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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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婚后公证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难以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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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公示为准,婚后男方将房屋的部分产权份额赠与给女方,办理公证手续后,无特殊情况不能撤销,如办理完毕产权登记手续,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男方如果想撤销赠与,需要提供存在撤销的理由或者存在赠与条件无法成就的证据。相似案例的判决也存在不同结果,不能一概而论。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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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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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部分可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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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要,无法协商,可以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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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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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公正为双方共有财产,那么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也应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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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难再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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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有女方一半。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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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割。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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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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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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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