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爷爷好3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已去世。老2想让爷爷过得好点,弄了一个农转城,就必须把爷爷的老房子卖掉来贴农转城的钱,然后就是一个月可以享受100—900的补贴。但是在享受这个待遇的前提下,把老房卖掉了,没有房子住,于是老2提出把自己的老房子给爷爷住,这些都是经商量子女们同意的,就这样一直3年没有什么过得不开心,直到现在家庭有点毛顿,老2提出有3个子女,其中老大除外,一年分4个季度,轮流转,每个子女家住一个季度,跟着吃熟饭,也不要爷爷的钱,爷爷的钱自己留着看病。请问这个合不合理。。。刚开始爷爷也答应了。老2老3也答应了,女儿还没答应,但是现在爷爷返回了,不答应,该怎么办/毕竟爷爷八十几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