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想立遗嘱,并且公证,请问在书写上应注意什么,我家就在附近,想去您那现场立可以吗?请问如何收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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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公证处现场立遗嘱!遗嘱公证的基本程序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一、 申请
一般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公证员上门办证时应对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之事由在笔录中予以记录,并由遗嘱人确认;
申请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一) 居民身份证,遗嘱人系本地居民的还需提供户籍证明;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相关证明材料:
二、 受理
注意事项:
1. 是否属于本公证处受理范围;
2. 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遗嘱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遗嘱人所有;
4. 遗嘱内容是否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5. 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是否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 告知
可以采用格式告知方式告知公证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遗嘱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及承办的公证员。
在告知内容中要特别注明遗嘱公证撤销及变更应当采取公证形式,非公证形式的遗嘱不能起到变更、撤销公证遗嘱效果。
四、 制作谈话笔录
笔录要点:
1. 告知受理的公证员,询问是否要求公证员回避;
2.遗嘱人的身份、身体状况,患过何种疾病,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如何;
3. 遗嘱人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4. 遗嘱的内容及原因;
5. 遗嘱处分的财产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6. 遗嘱人是否提供书面遗嘱或者遗嘱草稿,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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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谈电话联系。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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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在场并帮助书写。一般代书费用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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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或者我们给您拟草后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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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见证遗嘱,具体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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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