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两年前帮朋友在汽车租赁担保,租了一辆车,后车在朋友手里被盗走了,我朋友也因别的罪判了三年半,租赁公司当时把我也给起诉了,法院还冻结了我的银行贷款帐号,从那以后我也没往帐号里存过钱,法院开庭我也没去,也一直没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法院那边从那个时候也一直没找过我。事情过了两年了,现在要去外地上班,公司要求用我本人身份证开个公司当地银行账户给我发工资用,请问如果我再开银行帐号会不会被冻结,事情过了两年了我以前的账户还能用吗?再开户会不会再被冻结啊?
跪求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