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 我姐夫经营的超市亏损还不上欠银行的钱, 当初和银行的协议我姐也在上面签名的, 但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如果出现亏损及债务属于我姐夫来承担。 但我觉得如果是婚姻关系是不是都要共同承担债务的? 或者是否可以早点办理离婚来少承担债务关系,毕竟还有三个小孩要读书。 另外, 我姐把她现有的存款取出现金来存入我的账号, 这样会不会我也会被银行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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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离婚,你姐都要承担还债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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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考察协议内容才能确定
追问:就是普通和银行贷款的协议, 我想问如何离婚了还要不要我姐来还, 另外把我姐自己的私房钱取出来 存进我账户会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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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