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爷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失踪,至今无音讯,我爷的户口在零几年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迁出了,没有落户,好像是丢了,现在我爷的公产房要拆迁了,这套公产房现在由我一人居住并管理,一切的琐事都是我一人处理,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父亲的户口都在这套公房里,我父亲已经明确表态无论这套房屋的价值高低,都放弃承租权,这套公房的承租金都是我自己缴纳的,等同于我承租,请问,拆迁的时候我自己签字可以吗,我选择货币补偿,请问补偿款该如何分配,(我爷的公房是铁路的)还有,单位的公房拆迁,是遵循产权单位的规定还是国家的统一规定,国家对于公产房的专门的法律条文是什么,谢谢。。。十万火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