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给人家装的,前面时间朋友找我们干个酒吧的活,开始我妻子在6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对方妻子一件装修预算的邮件让对方先看看,报的12万左右,报的特别低,后来对方说只有10万元,而且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先给一部分,让我压缩到10万元再给报个价,于是6月29日,我们又报给对方一个10万的报价人,但是没有签字,现在对方拿出27号的装修预算书,说我们没有按预算书上的装,起诉了我们赔偿3.3万元,这正是他还欠我们的装修款余额。但是我们合同上签的是以29日的报价清单为依据,由于没有签字,对方拒不承认有这份报价清单,我该怎么办?请您帮我出出主意,我没有想到朋友这么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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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下了多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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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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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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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