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已经工作了4年了,现公司以未完善消防系统,需要维修为由,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2013年12月24日向我发了一张书面通知书,至今为止,还没有与我完成解除赔偿事宜,而且不支付我14年1月的工资及社保。
请问律师这应该怎样赔偿?14年1月的工资及社保该不该支付?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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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解除情形方可解除,你单位属违法解除,你的相关主张,单位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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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通知解除,14年1月就没有工资和社保了。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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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解除情形方可解除,你单位属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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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