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中国有妻子,但是在其它国家与外国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长达3年并育有一子,这种情况可被判重婚罪吗?谁有权起诉他?需要什么证据?
谢谢回答
起诉要在他居住的城市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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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如起诉对方可在被广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建议搜集先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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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在女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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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构成。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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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