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们公司是每个月10号发工资,但现在到年底了马上春节了,我们都想领工资过春节,我们公司老板说要等到明年10号到时间再发工资给我们,并且公司也不发任何奖金!意思是我们过年一分钱都没有~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老板没有跟我们签定劳动合同,只是为了怕人社局检查,就给我们缴了社保,当时写过一个临时的合同应付社保!但我们手里也没有当时社保的那份临时合同的存根。我们一再要求签合同,我们老板总是推脱说等有时间了再签,现在我们手里是没有任何东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