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购买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协议班,学费6800,已支付。该协议班通过网络在线学习方式培训,声称不过全额退费(要约中除了这一条之外没有其他条款)。本人付费之后,上了2天的课程(该课程单独定价为499元),因不再打算参加考试要求退课(之前并没有收到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清楚);在咨询退课金额时,对方才发送给我协议,也就是说对方叫我按照协议规定退费。而我看到协议上面有一条:“由于主观原因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如果按照这一规定我肯定不服。请问,要求退课后才发的事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如果我主张退费,应该主张退费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