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感冒不适,去乡里诊所就医。医生问了病情,没过问父亲过敏史,未做皮试就开始配药打针。点滴配有药物清开灵,菌必治,利巴韦林三种,我父亲打到第二瓶就开始出现不良反应,浑身乏力,全身瘙痒,红肿,眼睛睁不开,意识模糊,马上送到乡医院应急抢救,没有恢复,乡医院建议去县医院抢救,经过二个小时,我爸送往县医院,因抢救及时,我爸脱离生命危险。我父亲在医院已有二十几天了,问诊所前后要了9000块医疗费,但是现在诊所拒绝给付医疗费了。经我暗中调查所知,该诊所医生无医师证开诊所有三年。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