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8,刚出来工作,做了2个月,因为自己皮肤本身荨麻疹不能吹风,单位又接近海边,想辞职快点离开,公司突然说要走流程等15天,可是我既没签合同也从来不知道有这回事,看到以前的员工都是说走就走的,而且我还在试用期,不是签了合同也只要提前3天吗?现在工资才1200加全勤100,不包吃,住宿还得交100,可能因为试用期,就拿工资什么福利都没,除非有业绩有提成,业绩又非常难拿。现在想走该怎么办,重点是我说了辞职后走了,老总不批,我后两天旷了工,我再回去辞就骂我了,差点工资都没了,本来自己旷工是不对,然后他说我后面的算请假,病看好了再回去辞,等他慢慢批下来。到了发工资的日子他没有发我上个月的工资,qq问老总,他就不认了,说请完假回来上班就会发,我说我之前是辞职和他说清楚了,他又说等通知,我现在都不知道哪里跟哪里,虽然就那么一千多,但对于我这种家庭来说真的是不少了,不包吃吃饭自己又花了很多,都快过年了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