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别人借了10万元。第一次还了5万元,因为大家都是亲戚,所以还款时没有写收据。剩下5万元未还,后来又还了5000元,在朋友的要求下对方写了收据,但是收据中只写明收到5000元,还剩4.5万元于2014年1月前付清。当时朋友也没多想,收据就这么写了,反正也写清了剩余4.5万元。后来陆续还了4.5万元,现已还清。但是现在对方提出我朋友还需还5万元,因为当时没让写5万的收据,就是抓住了这个漏洞,要求朋友还清该款项,并已起诉到了法院。请问,在法律角度,朋友该怎么来打这场官司呢?胜算有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